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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舟山定海区招聘30名教师公告(第一批)
2013-12-06 15:56:01   地区:浙江   浏览:0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应历届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定海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dhedu.gov.cn/组织人事专栏);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dhrl.gov.cn/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教育局监察科0580-2025109;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教育局、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0553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附件1:舟山市定海区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舟山市定海区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信息表.doc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