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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洛阳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2013-11-29 18:23:22   地区:河南   浏览:0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两科,两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作弊或缺考,不得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三)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满分100分。

3、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应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报考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注意登陆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http://www.ryrsj.com/)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5、总成绩的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所有显示的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另同职位末一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体检费用另行缴纳。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六)递补办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以上方案、相关事宜及需公示的信息将在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块(http://www.ryrsj.com/)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方案由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8236629 监督电话:0379-682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