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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331人公告
2013-11-29 11:53:54   地区:广东   浏览:0

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在职学历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可以报考;但非深户籍人员,不管岗位户籍条件标注为“市内”还是“市内外”,报考护理及助产岗位的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含)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岗位的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如:某岗位户籍要求为市内外,岗位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不限,专业均为法学,则报考该岗位的市内户籍考生(含视同深圳户籍人员)有法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市外户籍人员除此以外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请认真对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1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付费后请及时打印报名表等有关材料并予以保存。

2.报考时间:2013年11月29日10:00至2013年12月4日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2013年12月12日10:00至12月14日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市有关部门统一划定。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医疗类和护理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2.医疗类和护理类均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均为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

笔试内容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3年12月15日(周日)上午8:30—10:30。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3年12月25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地点在公开笔试成绩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同时公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