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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11-25 21:19:53   地区:广东   浏览:0

区人力资源局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布须进行初试的岗位。

 

2、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考人数5倍的岗位,报考者可直接参加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后总成绩。

区人力资源局将于初试结束后在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考生凭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雇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雇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报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被确定为拟雇用人员的,在区人力资源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办理雇用手续

1、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六、其它事项

1、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11月21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82年11月22日之后出生。

2、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均截止为2013年11月21日。

3、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雇员工 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9〕6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11〕177 号)》等相关规定文件。

4、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招考咨询电话:25435383、25435386。

6、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罗湖区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11月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doc

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zip

3、罗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4、罗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雇员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doc

5、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