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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学校招聘62人公告
2013-11-20 23:17:01   地区:河南   浏览: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原合作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体检人员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学校组织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表现、个人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如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包括资格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出现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学校和省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同意,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原合作网、河南经济报、中原经济网上以及各招聘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办理人员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省供销合作总社监察室 0371-65926722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1-69690289

附件: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3年招聘直属学校工作人员一览表.doc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