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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南充顺庆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37人公告
2013-11-19 17:28:54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体检,否则视为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监督电话:2230322

(二)遴选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公告等事项,将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年龄、党龄、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均计算至2013年11月30日。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表1:南充市顺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附表2:南充市顺庆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表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doc

附表4:报考人员身份及工作证明(参考样式).doc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