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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洛阳洛龙区乡镇卫生院招聘10人公告
2013-11-19 17:29:23   地区:河南   浏览:0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未在报名期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12月8日,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5日至6日,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602办公室。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在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进行公布。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二)面试

1、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现行教材中(《生理学》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年9月出版、《解剖学》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年9月出版)随机抽题,进行现场答题,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人数,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予以公布。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九、考核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洛龙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区卫生局统一分配(按总成绩从高到底顺序优先选择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实行岗位管理。

本方案解释权由洛龙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156602 63259228

附件:1 招聘医疗卫生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 加分申请表 .doc

附件:3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doc

洛龙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