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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1人公告
2013-11-14 21:58:21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考察。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1、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报名表.rar

2、江门市直机关招聘普通雇员考生承诺书.rar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