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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32人公告
2013-11-08 17:48:26   地区:山东   浏览:0

4、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出现空缺岗位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以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5、体检、政审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其它入闱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录用前政审考察。对应聘人员存在骗取考试资格、有违法犯罪行为、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期及薪金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薪不低于24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专业招商人员业绩突出者,可实行与招商业绩挂钩的奖励政策。

五、其他相关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46)8301295

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聘用人员岗位表.xls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