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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安顺市引进340名人才公告
2013-11-06 18:22:01   地区:贵州   浏览:0

(五)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初审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1日内审核完毕。用人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审查通过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截止后考生仍未改报的,责任自负。各用人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1月5日8:00至11月17日24:00。

2、截止2013年11月17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11月20日前在网上查阅初审结果,如报考信息(不涉及报考岗位和专业)有误的,本人可在资格复审现场提出申请,同意后到再修改。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市招聘办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由重庆大学及各高校提供2014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所学科目平均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按考生在校所学科目平均成绩65分(学分制3.5分)及以上,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所学科目平均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并进入面试。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应届毕业生。符合需求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3、博士研究生。符合需求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与用人单位联系有需求意向的,填报《安顺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评审表》,直接进入评审。

五、考试(考核)

(一)事业编制岗位: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并现场公布成绩。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本科学历的考生,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所学科目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考察。

3、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学历层次不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学历层次相同的按所学科目平均成绩高的进入考察。


总成绩计算。本科生总成绩按所学科目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占10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非事业编制和企业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面试地点: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

六、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考生现实表现证明和考察材料由重庆大学及各高校院系党委出具政审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经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待考生取得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后,用人单位提出政审意见,由市招聘办指定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市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重庆大学及各高校官方网站上进行不少于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属于事业单位编制计划内的考生须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在考察合格公示前提供上报,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