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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对外宣传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2013-10-29 22:31:42   地区:贵州   浏览:0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1月17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 17日17:00。

(1)资格初审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部署。资格初审部门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3年11月15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及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3年11月1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11月16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在11 月17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9日17:00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网上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27日9:00至11月29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

3.报名要求: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填写《丹寨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

(5)现仍在岗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6)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考生还须持本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