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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韶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2013-10-28 12:03:52   地区:广东   浏览:0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相关主管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相关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市纪委、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以实名形式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拟聘用人员采取过渡合同制管理及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劳动合同,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两年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列编及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市纪委、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728682、0751-8728816。

举报信箱:sgrsjts@163.com。

附件:

1、韶关市201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麻涌镇行政办事服务中心招聘导引员报名表.doc

3、2013年韶关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doc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