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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56人公告(第二期)
2013-10-28 12:04:17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综合管理工作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50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的规定,我局定于2013年10月开展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请查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6、身体健康;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限40周岁以下的考生,须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限4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3年9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8日上午9:00时至2013年11月13日下午22: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2013年11月8日上午9:00时至2013年11月14日下午17:00时,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网上交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可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5元/人。缴费时间为2013年11月8日上午9:00时至2013年11月15日下午17:0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3年11月21日9:00时至11月23日9:3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职位明确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计划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部分紧缺专业技术岗位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详见岗位需求备注栏)。

3、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技工教育特点等相关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职业教育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