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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0人公告
2013-10-28 14:38:00   地区:湖南   浏览:0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因公示质疑经查实确定为不合格而需递补的,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则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再按体检、考察程序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计划编制手续。试用期为一年,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之内。其中聘任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必须与娄星区卫生局签订聘用合同,书面承诺服从安排并同意在乡镇卫生院必须工作5年以上。

附件:2013年娄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娄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