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广东深圳市考试院招聘3人公告
2013-10-21 14:43:51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考试院拟公开招聘 3名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类雇员1名,辅助管理类雇员2名,详见《深圳市考试院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具备深圳户籍,持有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其中应聘专业技术雇员的须持A证,应聘辅助雇员的持A、B证均可),且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雇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有关要求:

(一)对应考人的学历要求:

1.应聘人的最高学历层次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不得高于或低于岗位所要求学历。

(1)本次招聘综合管理专业技术雇员岗位(1310F001)和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2)辅助管理雇员岗位1(1310F002)要求本科学历;

(3)辅助管理雇员岗位2(1310F003)要求大专学历。
 

 

2.岗位要求应聘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二)对应聘人的专业要求:

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一致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9月30日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无需缴费。

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10月18日17:30。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10:00至10月21日17:00。

报名网址:见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报名要求: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考人员所填写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五、资格初审

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应聘人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否则不予受理。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10月24日9:30至17:30(期间12:00—14:00午休,不办理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深圳市考试院业务大厅。

联系电话:83777109。

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能证明符合职位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比如职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由工作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或提交社保缴纳记录清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适岗能力测评通知书》。

六、适岗能力测评

考生凭适岗能力测评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适岗能力测评。

测评方式: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雇用人数之比大于20:1的,测评方式为笔试+面试(各占50%),笔试后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面试人数与拟雇用人数1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雇用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20:1的,测评方式为面试。

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适岗能力测评通知书》。

测评结束后,对测评合格人员(测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拟雇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测评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公布测评成绩及体检人选。

七、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