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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解放军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2013-10-21 11:19:22   地区:北京   浏览:0

(五)面试。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聘用单位组织面试。

(六)确定预选聘用对象。聘用单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0%的比例,根据招聘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聘用对象,并于2014年4月15日前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可于2014年5月上旬通过军队人才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七)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对预选聘用对象,由聘用单位组织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确定拟聘对象。对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合格的预选聘用对象,聘用单位按照招聘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对象。

(九)审批。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规定的聘用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于2014年7月底前与批准聘用的拟聘对象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统一从8月1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可依据发布的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大纲做好相关考试准备。

附件:2014年度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岗位信息.rar

总政治部干部部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