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技术工人招聘方案
哈尔滨医科大学系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院校,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工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根据所需的技术工人岗位,按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聘用。
二、 招聘岗位
水暖技术工人2名;维修木工3名;司炉维修运行技术工人1名;维修电工技术工人1名;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1.应聘人员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2.从事技术工种2----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有计算机运行操作经验者优先。
3.取得所需工种的中、高级以上资格证书,并持有上岗证。
3.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4.司炉工,如有运行10吨至20吨供暖锅炉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办法
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www.renshichu.com)网上报名;或到哈尔滨医科大学校园内后勤管理处办公楼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10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15日--10月25日,哈尔滨医科大学校园内后勤管理处办公楼
报名网址:报名系统入口
五、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医科大学技术工人岗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上岗证、技能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有社保人员需提交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核办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
2.学校成立考试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3.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请查询网站)。
七、公示
经我校考核拟聘人员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有关手续。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考核全程予以监督。
八、 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为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九、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后勤管理处,刘老师,86665457;
人事处,周老师,8666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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