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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惠州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013-10-10 16:40:26   地区:广东   浏览:0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和拟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二)面试阶段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及相关专业能力。成立招聘面试评审委员会,由市环保局领导干部(3人)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专家(4人)共7人组成,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合成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其它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遵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组织考察(考核)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州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 需说明的问题

(一)体检和组织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重新确定体检人员和进行组织考察。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联系人:叶城茂、卢淑珍,电话:0752-2167986

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惠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752-2890757

纪委派驻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0752-2167998

附件:1惠州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环保局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