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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招聘8人公告
2013-10-10 16:42:23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到考试总成绩同分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参加体检。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在考核阶段验证所提交材料真伪。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八、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为合格人员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咨询电话:020-38828270 彭小姐,020-38828221 李小姐

附件:2013年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