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北京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北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北京市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北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是北京市民政局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市低保政策的咨询服务以及低保工作的情况收集、数据统计;承担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及评估工作;开展相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拟招聘数据管理、核对管理岗位各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3.热爱首都民政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6.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6日至17日(共2天,每天9:00至16:00)。
(二)报名地点
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东城区东四西大街36号)
地铁线路:乘地铁5号线东四站D口出站向西约100米;
公交车线路:乘109路、106路、116路、110路、101
路、112路、609路、619路、684路、685路、420路等在东四站下车。
(三)报名携带材料
1. 《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简历上粘贴1张,另一张办理准考证用);
5.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自行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提交《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考试安排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原则上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为4:6。
2.面试: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
3.拟聘用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5395411
附件:
1.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民政局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点击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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