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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遴选6人公告
2013-09-25 14:54:49   地区:贵州   浏览:0

(五)公示

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①近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②在党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局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11021,6610929(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6610056(县纪委办)

附件一: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