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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江门台山市事业单位招聘157人公告
2013-09-25 11:54:29   地区:广东   浏览:0

3.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台山市政府网站(http://www.cnts.gov.cn/)、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 网站(http://www.tsrsj.cn/)、台山人才网(http://www.tsjob.net/)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共3天。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台山市技工学校(台山市台城石华路23号)。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另附同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提交审核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013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清单等材料(须同时具备,并互相印证)。

报考人员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温馨提醒: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各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准备好复印件。)

(四)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及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现场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在现场,已通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资格条件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在现场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一律不准改报或重报其他岗位。

特别提醒: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