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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绍兴越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第二批)
2013-09-22 16:41:59   地区:浙江   浏览:0

2013年第二批越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第二批越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越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人员2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13年第二批越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的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人才大楼(市区稽山路161号)。

3.报名资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其他招聘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应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须经笔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一)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6:00—17:30 《医学专业知识》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30%,《医学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40%。

(二)体检、考察:根据笔试后的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招聘等相关信息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和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xychrss.gov.cn)查询。

咨询电话:88317036,88376465。

附:《2013年第二批越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计划表》.doc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