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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9人公告
2013-09-18 11:46:46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网址:http://dpxq.gov.cn/)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合同需明确在本单位服务期限至少满两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大鹏新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附件:3.本科专业目录.rar

附件: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