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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选调3人公告
2013-09-13 16:37:49   地区:安徽   浏览:0

2013年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公告

为加强部分区直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区城管执法大队等2家单位,面向全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选调。

二、选调单位、人数、对象及条件

区城管执法大队2人;黄山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1人,共计3人。选调对象为全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详见《2013年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1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联系电话:8537121。

3、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监察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人员核发准考证。准考证于9月25日下午15:00—17:30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领取。

4、注意事项: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所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黄山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1份。笔试费45元/科。

四、选调方式

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达2:1及以上的实行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低于2:1的实行面试和考核的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各选调岗位应掌握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详见《2013年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7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黄山区(详见准考证)。

3、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笔试成绩在黄山区人社局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以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成绩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

区人社局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处分的,或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或近三个年度(10、11、12年度)内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均在拟选调人员公示前进行。

 

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监察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为拟选调人选,在黄山区人社局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七、其他

本次公开选调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政策咨询电话:0559-8537121(区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9-8500110(区监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黄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

1、《2013年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xls

2、《黄山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doc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