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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2人公告
2013-09-13 13:57:49   地区:贵州   浏览:0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遴选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调整遴选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考试和面试时间、考试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分数排名情况依次替补考察。

(四)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2名试用人员,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用人员选在“中国凉都•六盘水”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的,实行试用,时间3个月。

(五)体检

综合成绩进入前2名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六)调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如考察查实没有公务员身份或者参公身份的人员,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在遴选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遴选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324406(市住建局人教科)、8268417(市房资处综合科)

附件: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资金管理处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