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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招聘13人公告
2013-09-13 14:00:08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适岗能力测评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数确定测评方式。

(一)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雇用名额比例大于10:1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测评方式。笔试合格(总成绩100分,60分以上视为合格)且名次在该岗位拟雇用名额3倍范围内的报考者进入面试。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二)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雇用名额比例小于或等于10: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测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均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负责组织。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适岗能力测评即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关于面试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日。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依程序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年龄、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8月31日。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考雇员要在单位服务至少满2年及以上。在此期间,本人原则上不得离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