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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事业单位遴选38人公告
2013-09-12 11:49:02   地区:贵州   浏览:0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市遴选办向社会公示。


资格复审人员提交的材料:

(1)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交近二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试用期的考核等次不算在内)

(4)提交本人《聘用人员审批表》(或《录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聘用人员审批表》(或《录用人员审批表》)上必须有州级审批机关同意聘(录)用意见),而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复印件一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7)本人需提供符合所报遴选职位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遴选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的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九、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类别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未位并列的,笔试成绩前列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遴选办指定的市及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遴选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遴选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按照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并征求意见、审查个人档案、了解廉洁自律的情况,最后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srsj.qian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