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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
2013-09-11 14:59:15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48家,计划招聘73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2日至1995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户籍。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限制。

3、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部分特殊岗位的专业科目加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及方案,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政策解答以及专业加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3年9月22日09∶00 — 9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3年9月22日09∶00 — 9月26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13年9月22日09∶00 — 9月27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每人100元。

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