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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管委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2013-09-10 11:48:54   地区:浙江   浏览:0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为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用在“宁波市第十五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的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上现场设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9:00-14: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一楼,具体展位见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高洽会中现场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凭学生证)、获奖证书(复印件)、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劳动合同等)等材料现场递交至招聘单位。

3.资格初审

2013年9月16日-2013年9月18日期间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信息不全或提供信息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并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nbjt.gov.cn/)上公布。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和面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劳动合同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委组织人事处牵头,招聘单位协助做好面试组织工作,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审核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4-87495732,联系人:张仲杰

附件: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管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