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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杭州市综合交通信息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3-09-09 14:13:55   地区:浙江   浏览:0

4、入围面试人员如在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招聘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但递补范围仅限于面试合格人员。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杭州交通信息网(www.hzc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招聘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但递补范围仅限于面试合格人员。

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再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如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公告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杭州市综合交通信息中心85463526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85460113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