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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西运城市平陆县招聘80名幼儿教师公告
2013-08-27 17:55:13   地区:山西   浏览:0

(1)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教学理论、学前教育专业实践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

(3)面试按现场授课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4)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8、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9、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用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10、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社局办理合同鉴证。

(3)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保留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3529959 3530513

特此公告

平陆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