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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矿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招聘8人公告
2013-08-21 11:32:54   地区:贵州   浏览:0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招聘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方式主要是调查和了解考核对象近2年来的从业情况、以及单位和待业期间现实表现,查阅相关档案。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考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取消拟聘资格:

(一)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法》的;

(三)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五)、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的;

(六)、组织纪律涣散、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七)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不合格时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该岗位不具备递补条件时,由招聘办从其它岗位的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

八、办理相关手续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按以下方案办理聘用手续。

1、办理聘用手续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地点在县矿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确定为聘用人员;之后由招聘办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具体报到上班时间,若考生未按时报到,则由招考办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递补;考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按合同内容履行相关职责。

2、相关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 试用期每人每月基础工资为人民币800元; 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需求和标准后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时限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每年一签的方式,合同存续期间,每人每月工资共计人民币1500元。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表现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在岗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九、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十、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考咨询电话:0851-2332199、联系人:龚 毅 袁 娥

报考监督电话:0851-2327571

附:《2013年修文县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矿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临时人员岗位及职责一览表》.xls

修文县矿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