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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淮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2人公告
2013-08-12 15:35:56   地区:江苏   浏览:0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0517-83605122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淮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淮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