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山东省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4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9 11:31:09   地区:山东   浏览:0

 

笔试时间:2013年9月8日上午

9∶00-10∶30 综合类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

10∶30-11∶30 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4”开头)的报名人员不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不再缴纳笔试考务费),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基础知识成绩仍并列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992622

附件:

1、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2、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