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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淄博临淄区招聘6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8-05 10:59:54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09、2010、2011年招募和选派)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4、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按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原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临淄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2013年临淄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报到证的须出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提供本人档案。招聘岗位中要求有研究方向的,应另外出具学校开具或本人档案中有关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3、淄博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临淄籍生源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生源地的证明材料;

4、非淄博市常住户口或非临淄籍生源的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本科学历毕业生,须提供人社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5、海外学历除应提供的材料外,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

6、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交相关资料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的原件、复印件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还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超过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的考试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8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内容为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综合写作等基础知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所有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范围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