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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5 11:00:53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考核体检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单位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泺大街989号401室

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党政办公室

电话:0531—88907247

E-mail:ygsdzb@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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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