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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考53名人员公告
2013-08-02 11:38:41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合格的应试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问题的,由开发区相关部门视情况办理调动或人事代理等相关录用手续。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科级职务的,经组织考察、党工委研究同意后可以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安排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试用期1年,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对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发放工资,2年后正式享受各种待遇。

八、其他

此次招考除体检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考期间将不定期发布有关通知,请注意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开发区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725590710

附件: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