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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招聘1名人员公告
2013-07-30 11:29:53   地区:浙江   浏览:0

 

3、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5、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3865256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162518(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