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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潍坊寿光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29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30 17:09:13   地区:山东   浏览:0

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3、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录用。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待遇按照聘用单位同类性质人员对待。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根据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存在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当进行回避。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寿光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寿光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

4、寿光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近专业目录.xls

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咨询电话: 0536—5252186 5110555

相关网址: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grsj.gov.cn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