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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3人公告
2013-07-26 10:50: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深圳 浏览次数:0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新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年龄、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7月1日。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考雇员要在单位服务至少满2年及以上。在此期间,本人原则上不得离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附件:3.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附件: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