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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莆田市招聘45名临床医师公告
2013-07-25 15:40:24   地区:福建   浏览:0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所有考生的成绩在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莆田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招考职位计划人数,按1:1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协议书

招聘机关按有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从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在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经批准可以递补。递补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程序各卫生院签订就业协议书(附后)。

拟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机关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5年,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协议内容见附件二。

附件一: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本专科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2013年莆田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本专科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doc

莆田市卫生局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