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军队武警
2013年山东省潍坊临朐县公安局招聘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2 11:19:54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名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按照2011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凡是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取消体检和政审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者,综合写作成绩高者优先。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体检与政审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朐县公安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派遣、聘用等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享受临朐县有关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按工资渠道分别每月增发基本工资30%、20%的补贴。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6-3186990 0536—3212312

附件1: 2013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 2013年临朐县公开招聘公安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