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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35名人员公告
2013-07-10 17:15:29   地区:贵州   浏览:0

4、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通过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有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报考或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5、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领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2日—8月3日

地点:考生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入场,未携带两证的,无论任何情况都不能参加考试、体检,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类型: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8月4日 上午 9∶00—11∶3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政治思想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根据招聘职位数,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同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招聘各职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新一轮测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所空缺职位不依次递补。

体检表的照片考生自备,须与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同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列入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近年年度考核等情况。进入考核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后十五日内提交齐本人档案等相关资料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不提供或逾期提供影响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四)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外县在职考生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不合格(不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受处分被评为不定等次的;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所空缺职位不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织金党建论坛等媒体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聘用。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递补。

九、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程序,拟聘用人员需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并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鉴证,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