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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粤剧院招聘17人公告
2013-07-09 15:21:06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组织考察(考核)

我院将组织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和办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本公告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都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上发布。有关招聘事项,可登陆广东粤剧院网站(www.gdyjy.com)“招聘信息”查询。

广东粤剧院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