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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08 16:18:36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分别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内容为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www.changqing.gov.cn)或济南长清人才网(cqrc.jncq.gov.cn)上进行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87221103(区纪委信访室)

咨询电话:87222430(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7225300(区卫生局)

附件 :

1、2013年长清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

3、2013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济南市长清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