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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卫生系统招聘118名人员公告
2013-07-05 16:30:10   地区:安徽   浏览:0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分别由本单位支付。编外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四、监督监察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招聘工作中,凡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回避。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区卫生局:2317617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2316619

整个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均在颍东区政府网、阜阳市卫生局网向社会公示,请报考者注意浏览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一:颍东区2013年卫生系统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颍东区卫生系统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xls

颍东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