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4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9 11:43: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下称玉林市人社局),2013年我市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24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3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 201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玉林市或广西、全国招聘,部分边远乡镇的小学教师岗位和面向“村官”、市代课人员招聘的岗位在北流市范围内招聘。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面向市代课人员招聘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交报名考试费、现场发放准考证的方式进行;面向其他人员招聘的岗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1.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网上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进行报名,填写《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吋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存留。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并要一致。

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27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取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2. 市代课人员报名时需同时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⑴《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⑵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第二代);

⑶任教学校及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必须有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⑷学历证;

⑸加分证件;

⑹反映报考者符合计生报考条件的计生证明(必须有出具证明的村、镇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人签名并盖公章)及证件(未婚证或结婚证、计生服务手册或准生证、独生子女证、结扎证等)。

⑺近期1吋免冠正面彩色同底照片3张。

报名时,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组织人员根据报考者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网上报考人员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代课人员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7月3日。

 

代课人员现场报名地点:市人社局。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的授权,进入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