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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2013年招聘56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二)
2013-06-18 18:44: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需要,根据《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定于2013年6月份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其中,面向社会面试招聘43人、从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信息库面试招聘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18周岁以上;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学历、学位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取得单位的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面向社会面试招聘的岗位

面向社会面试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1.报名。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职称证、执(职)业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2.资格审查及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实行严格审查,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招聘单位要及时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公布面试人选名单时间:2013年6月21日。

3.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办法,按公告(一)相应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4.通过“直接面试”方式聘用到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

(二)从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信息库招聘人员的岗位

招聘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来宾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进入面试未聘用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

1.符合招聘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候聘人员,报名参照“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同时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1份。

2.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3.招聘单位从报名者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办法,按公告(一)相应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其他要求

(一)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按公告(一)相应的时间要求同步进行。

(二)招聘纪律要求及相关事项说明,按公告(一)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来宾市委组织部:0772-4278960

来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2-4278510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772-4271588

监督电话:0772-4278513

附件:

来宾市2013年事业单位(信息库)招聘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