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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寿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20名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08 14:48:46   地区:山东   浏览:0

考生若不在同一面试室面试或上下午分开面试,面试成绩须做如下修正: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公布的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计算办法:修正系数=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值,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初定6月15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山东警察学院西校区教学楼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政审

拟聘用人员到寿光市公安局报到后,由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执行。政审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

因考生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列寿光市车辆管理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在此期间可以报考寿光市及潍坊市公安局公务员。

咨询电话:0536-5298722 5110555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寿 光 市 委 组 织 部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 光 市 公 安 局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